本补遗书以《集团888合规内控系统建设征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现实情况进一步对招标文件予以美满与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合同执行的凭据,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保障金可选取银行保函大局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1)投标保障金选取银行保函大局的,银行保函均须由投标人开立根基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根基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2)若投标人开立根基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且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也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开户银行应出拥有关注明,投标保障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根基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转账时需注明资金用处:(项目名称)投标保障金。
招标人指定招标征询单元为收款银行账户:
账户名: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征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账号:431320100100002696
注:由于银行原因,可能保障金不能实时到账,各投标人提前办理交纳投标保障金有关事宜。
注:投标人在交纳保障金时,请务必当真、正确填写有关保障金账号,以确保保障金的安全、有效、正确。